每日親近神 2021/06/01 馬太福音 第62天
經文:馬太福音十八章21~35節
主題:饒恕七十個七次
18:21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
18:22 耶穌說:「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18: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
18:24 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18:25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。
18: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『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』
18: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18:28 「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喉嚨,說:『你把所欠的還我!』
18: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『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』
18:30 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18: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
18: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『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,
18: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』
18:34 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
18: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
這段經文記載「那時」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:「我弟兄得罪我,我饒恕他到七次可以嗎?」我們可以想像當彼得講這句話的時候,旁邊的人可能都認為他是一個寬宏大量的人,因為猶太人的拉比勸勉人只要饒恕人「三次」就可以了,而彼得竟然可以到「七次」。不僅如此,當我們將這段經文和前面的經文一起讀時,我們更可以發現另一層的含義,因為這段經文一開始提到「那時」,可見和前面的經文有關,而且和前面所討論的主題是相同的,都是關於「弟兄得罪我時當如何行?」的問題(參15、21節)。
當耶穌提到要把那些不肯悔改的人趕出教會,甚至要奉主的名捆綁時,彼得卻強調自己是何等寬宏大量,因為他願意饒恕這樣的人,因此按理來說,這時耶穌應當大大誇獎彼得才對,然而耶穌卻說:「不是七次,乃是七十個七次。」,彼得聽完後,應該會很納悶地說:「主啊!祢剛剛不是說要把他趕出去嗎?為何現在又要我饒恕他七十個七次呢?」由此可知,我們饒恕人並不代表被饒恕者的罪不被神審判。同時,教會在面對不肯悔改之人的做法和我們個人是不同的。為了保守教會的聖潔與見證,教會需要把這樣的人趕出教會,但是,就我們個人而言,我們卻應當不斷地饒恕人,像天父饒恕我們一樣。基督徒不應在心中有任何不肯饒恕的人!
而這段經文很重要的地方是,讓我們知道為何我們應當饒恕別人呢?是因為我們虧欠主的更多,這也是基督徒能夠饒恕人的動力。因此,弟兄姊妹們,每次當有人傷害我們,以至於我們心中無法饒恕的時候,有一個袐訣,就是讓我們想到我們對神的虧欠,我們就會願意饒恕那傷害我們的人。
耶穌在這裡警告那些經歷過天父極大饒恕,卻不肯饒恕得罪我們的人說:「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」(參35節)耶穌指的是我們將被交給「掌刑的」(參34節)!當我們不肯饒恕的時候,我們的心就像在坐牢一樣,不得釋放,甚至有許多人因為不肯饒恕別人而被魔鬼掌控。求主讓我們願意從心裡饒恕人!
回應
主啊!謝謝祢對我們的饒恕,以至於我們也願意去饒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!
禱讀
馬太福音十八章35節
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
QT經文
馬太福音十八章21~35節
相關連結:
每日親近神 馬太福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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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聲傳播協會 6月份每日親近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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